【本文来自《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”不等于“人人平等”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这段论述看似逻辑清晰,实则混淆了“制度实践”与“思想基因”,误将“现代平等制度的制度化起点”等同于“平等观念的文明源头”,并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格平等智慧存在严重误读。
首先,断言“人人平等是100%舶来品”,完全忽视了中华文明对“人之自然平等”的深刻体认。如汉学家孟旦(Donald Munro)在《中国早期“人”之概念》中指出,儒家相信人皆有“评价之心”,道家主张万物由“道”而生、本无贵贱,墨家力倡“尚贤”“举能”,法家强调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”。这些思想共同构成了“人格平等”的哲学基础——即人虽在现实中分属不同阶层,但其内在价值、道德潜能与尊严并无高下。这正是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的真正意涵:它并非鼓吹权力轮替的游戏(“皇帝轮流做”只是后世粗俗演绎),而是对血统决定论的根本否定,是对普通人亦可成圣成贤、担当天下的信念宣告。孔子“有教无类”、孟子“人皆可以为尧舜”,无不体现这种基于人性可塑性与内在平等的教育观。
其次,所谓“西方自古就有公民平等”,实为选择性叙事。古希腊的“公民平等”仅限于成年男性自由民,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、妇女、外邦人被彻底排除在外。这种“排他性平等”与“天下为公”精神截然不同。而中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,“成均”等早期教育机构就已出现;周代“乡校”面向庶民;汉代以降,科举制虽不完美,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打破世袭、以才取士的制度化通道,让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成为可能。这背后正是“人格平等”理念推动的教育实践——相信寒门子弟通过学习可与贵族子弟同列朝堂。相比之下,欧洲直到18世纪启蒙运动后才逐步建立公共教育体系,且长期服务于资产阶级精英。
再者,“天下为公”的教育理想,绝非空洞口号。《礼记·礼运》提出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,强调教育应为天下人共有;孔子设私学,“自行束脩以上,吾未尝无诲焉”;宋明书院开放讲学,倡导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”。这种以公共福祉为导向、面向所有可教之人的教育精神,恰是西方早期教会教育或贵族私塾所不具备的。即便在等级森严的帝制时代,中国社会仍保留着一条“人格尊严不可剥夺”的底线——士可杀不可辱,民为邦本,君为轻。这种文化心理,使得“平等”在中国不是外来的制度移植,而是内生的价值追求。
诚然,中国古代未能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与政治平等,但这不等于没有平等的思想资源。正如徐复观所言,中国平等观重在“德性平等”与“机会开放”,而非形式权利。将“人人平等”简单归为舶来品,既割裂了中华文明的连续性,也低估了其对世界人权思想的贡献。今日中国的“以人民为中心”发展思想,正是对“民惟邦本”“天下为公”传统的创造性转化,而非对西方话语的被动接受。